滨州新增疫情轨迹/滨州新增病例

发布号 21 2025-09-08 05:39:07

滨州市滨城区关于新增划定封控区和管控区的通告

〖A〗、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三区”管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专家组评估,3月23日起,滨城区新增划定1个封控区、9个管控区,现通告如下:封控区:中建八局四公司北郝嘉苑工地生活区。

〖B〗、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根据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三区”管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评估划定我区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封控区康家小区南区14号楼1单元。滨城区彭李办事处格林春天小区5号楼1单元。

〖C〗、实际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内,或14日内曾到过上述区域的。本人或家庭同住人员从外市返滨,尚未按有关规定完成健康管理的。仍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

〖D〗、滨州市杜受田故居 杜受田故居,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南街,是一座典型的鲁北明清建筑群。

滨州沾化区公布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A〗、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2022年3月19日,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郭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为:3月12日16时许,郭某某自“百汇鞋城”驾车去往大高镇“东方家电”李某某家。16时10分驾车到大高镇西黄村其父母家中。20时回到“百汇鞋城”。

〖B〗、年3月23日0时,河北省唐山市推送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张某双确诊信息。

〖C〗、月28日0时33分市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轨迹公布如下:4月17-24日,在烟台市莱山区烟台蓝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06号如家酒店内活动,期间分别于17日和20日返回烟台招远温泉路西苑龙馨小区居住。

关于公布滨州市1名密切接触者在周村区的行程轨迹的通告

关于公布滨州市1名密切接触者在周村区的行程轨迹的通告:2022年2月28日,周村区接到淄博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烟台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1名滨州市密切接触者曾于2月27日,在我区乘坐4路、106路公交车,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提醒居民与其接触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阿某返嘉后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3月15日15时37分,阿某从滨州乘坐火车至淄博,后从淄博乘坐火车至济宁火车站,后从济宁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到达嘉祥。3月16日1时17分,阿某入住嘉祥县静雅宾馆。

年4月28日上午10时30分接报,外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关联的1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活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部署,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目前密切接触者已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滨州博兴县公布1例确诊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年3月20日,博兴县曹王镇在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标本,经确诊,一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一例为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博兴县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1的主要活动轨迹及场所如下:无症状感染者13月18日10:50-11:00到过博兴县曹王镇大韩社区卫生室。确诊病例13月7日18:30-18:56在金道国超市购物。

关于进一步排查风险人员的通告经流行病学调查,博兴县已发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参加过3月17日—3月19日曹王镇杭屯村张某某葬礼的人员相关联。

滨城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告4月27日23时30分,滨城区在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4月28日0时33分市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郑州市二七区在2021年7月30日17时的例行检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为周某某,女,39岁,居住于二七区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其详细活动轨迹如下:7月16日:8时:由赵某开车,前往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产科就诊。

呼和浩特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主要行程轨迹公告 2022年3月24日,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告,具体内容如下:3月18日:9:25:该无症状感染者在通道北街的蓝夫大药房(温州机电大厦店)购买非“四类”药品。3月19日:14:51:在宽巷子六六锡盟牛羊肉店购物。

4月28日滨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A〗、月28日0时33分市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轨迹公布如下:4月17-24日,在烟台市莱山区烟台蓝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06号如家酒店内活动,期间分别于17日和20日返回烟台招远温泉路西苑龙馨小区居住。

〖B〗、年3月24日,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告,具体内容如下:3月18日:9:25:该无症状感染者在通道北街的蓝夫大药房(温州机电大厦店)购买非“四类”药品。3月19日:14:51:在宽巷子六六锡盟牛羊肉店购物。14:53:紧接着在宽巷子购买馒头。

〖C〗、无症状感染者1:男,48岁,客车司机。现住址: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308加油站对面出租屋。甘肃活动史:10月3日至10月10日,该无症状感染者在甘肃省有活动史。信阳活动轨迹:10月11日:1:00-6:00,在信阳商城服务区停留。9:30-10:00,前往平桥区龙江路福莱士洗车店洗车。

〖D〗、郑州通报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郑州市二七区在2021年7月30日17时的例行检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为周某某,女,39岁,居住于二七区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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