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瞒报行为严重干扰疫情防控 防疫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人员流动和健康状况,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然而,瞒报行为会导致防控人员无法准确判断疫情形势,从而无法做出有效的防控决策。这不仅会浪费大量的防控资源,还会使疫情在不知不觉中扩散,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
〖B〗、张家口公安通报了3起涉疫典型案例,违纪行为人有意瞒报行程安排,害人终害己,害大局意识。警察依规对以上四人惩处治安拘留。2022年3月至今,受奥密克戎新冠基因变异菌株散播等原因危害,在我国发生了新冠疫情多一点释放的繁杂局势,有的地域新冠疫情不断处于低位情况。
〖C〗、疫情防护下的我们疫情当前,诚实是信心和安全感的重要来源。对政府来说,诚实意味着数据透明,回应迅速;对个人来说,诚实意味着不瞒报,说实话。当然,不排除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是出于恐慌才选择瞒报,但希望他们明白,大家心中的敌人是疫情不是同胞,要隔离的是病毒不是人心。
疫情报告制度:遵循属地原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一旦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规定的时限、内容、程序和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报告责任:任何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人,应立即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疫情报告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当面报告: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级动物防疫组织可通过当面报告的形式,直接向上级机构或相关部门报告疫情。当面报告需作详细记录,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文字报告:文字报告是正式、详细记录疫情状况的手段。可用于全面分析和研究疫情,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对“疫情报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执行职务人员的报告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执行职务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或其它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必须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必须按照国务院或其卫生部门规定的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报告。
青海疫情第一次爆发时间2020年1月21日。据青海卫生与健康消息,青海发现首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患者陈某某,27岁,男性,在湖北省武汉市工作,2020年1月21日自武汉来宁探亲,现暂居我省西宁市。1月23日下午自行前往西宁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筛查即被医学隔离观察。
年西宁3轮疫情。第一次是4月份报告的病例,从4月12号开始,直到5月17号后不再新增,历时35天时间。第二次是8月份,从8月14号开始到9月9号,历时25天。第三次是10月份,从10月20号开始,呈现出疫情势头比较猛烈。
年1月21日。患者陈某某,在湖北省武汉市工作,2020年1月21日自武汉来宁探亲,现暂居我省西宁市。1月23日下午自行前往西宁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筛查即被医学隔离观察,患者标本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均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年西宁3轮疫情。第一次是4月份报告的病例,从4月12号开始,直到5月17号后不再新增,历时35天时间。第二次是8月份,从8月14号开始到9月9号,历时25天。第三次是10月份,从10月20号开始,呈现出疫情势头比较猛烈。
三次。2021年5月1日至6月28日,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2月24日,以及2022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次。西宁位于青海省,截止2022年11月10日,该地区共封了2次城,一次是2021年10月8日,另一次是2022年4月6日,但该地区疫情被及时控制住,截止2022年11月10日,该地区属于常态化区域。
当前风险:青海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因此不建议近期盲目前往青海旅游,无论是自驾游还是跟团游。安全建议:随时关注疫情动态,等待疫情稳定后再做旅游计划。高原反应:潜在风险: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平均海拔较高,部分游客可能会出现高原反应。
新增阳性患者53例。2022年11月4日,青海省玉树市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53例,其中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发现29例,中,高风险区核酸筛查23例,过境货车司乘人员落地检检出1例。
青海2例(均在西宁市);内蒙古1例(在通辽市);安徽1例(在六安市);海南1例(在儋州市);贵州1例(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疆1例(在乌鲁木齐市)。其中含10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74例,浙江6例,四川5例,上海4例,河北3例,福建3例,山东3例,天津1例,江苏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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